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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聯盟約章修定案公投

華夏聯盟約章修定案公投


內容如下

約章修定案


其實約章有不少都不合實際情況,而且盟主國的條件限制太多,也太多權利,我個人以為不必要,也令人對組織有不良的印象,個人希望修改約章內文,主要是包括:


乙 盟主及成員國之權利與義務
3 當盟主國有慶典時,成員國必須出席及致上祝福 (取消)

丙 擔任盟主之條件丙 擔任盟主之條件
一 必須立國一年 (取消)
二 會員總人數達五百  (取消)
三 總帖數達七千五百  (取消)
四 常上線之會員達廿個 (取消)

華盟成員國之一,並加入華盟2個月或以上 (新增)
華盟理事會代表國之一           (新增)

己 投票程序
盟主於華盟會議上看到需要投票議決之項目後,將會在總部另發一帖,進行投票,投票時間為10天。10天後,將會禁止投票,而盟主須於兩日內公佈結果。 (訂定)

我國是投同意 or  反對 or 中立 ?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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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聯盟約章修定案公投

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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