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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做乜諗野啊!

我想信看到這個topic既人而入黎,大多數都以為我講緊粗口

當然啦!今次開這個topic並不是來講粗口,而是想講一些事。給大家想想!


大既時間是數星期之前,我和小欣子、迎希,三個人聚會吹水加飲酒。

在那個時候小欣子提出了一個問題!

「我們為了要照顧一群有精神病的人,搞到自己壓力過大,精神過度緊張,那麼究竟有病的人是那群有精神病的還是我們呢?」


其實生活在香港這個都市,每個人都有不同壓力,尤其是香港人那種緊張繁忙的程度,很容因為挺不住壓力而垮下來。

每天我打開報紙看,都會看到一些自殺的新聞(也可能不是每天),也可能不一定是自殺也有些是為了某些原因而殺人(應該是斬人才對)
壓力過大令都市人處於一個十分不安的狀況,就好像一個計時炸彈放在你身邊,不知道什麼是就會爆炸。


尤其是每天都有不同的繁瑣事在身邊圍繞住時,自己的腦袋就好似一個超頻的cpu,轉數不夠快就會被這些事搞垮,因此而瘋了。

後續....

比一個問題大家諗下

假如你遇到海難,而你抱住一塊木塊,在這時候有一個人在你眼前出現。
假如你把手上木塊給了那個人,那你就死定了,但是如果不給的話,那個人一樣也會死掉。
那你會怎樣做?

比多一個情況大家想一下,而在這個時候有個巨浪衝進來,如果兩個人一起抱著的話,就兩個人一起死!

那個人可以是你不相識,也可以是你的親人,更加可以是你的愛人!

哈哈哈!大家想想吧!究竟自己可以怎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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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個問題大家諗下

假如你遇到海難,而你抱住一塊木塊,在這時候有一個人在你眼前出現。
假如你把手上 ...
言峰 發表於 2009-11-25 13:43



考驗你的本能反應吧...

如果你捨身忘己,那麼你就是好人得徹底,太不正常了..

如果到最後危急關頭自私自利, 雖說是有點兒那個,但亦情有可諒,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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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會攬住碌木∼亦唔會將碌木俾對方∼
我會捉埋佢一齊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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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會攬住碌木∼亦唔會將碌木俾對方∼
我會捉埋佢一齊浸死∼
yinghey 發表於 2009-11-25 23:19



你很壞..不過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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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阿媽都問過我~如果女朋友/老婆同阿媽一齊跌落海~我會救邊個先~

10歲個年~我答~梗係阿媽~女朋友/老婆仲可以再搵過
到20歲個年~兩個都唔救~
而家~不如我跳埋落去啦!

去返第一個問題~其實個結論都一樣~遲死定係早死~碌木俾左佢~跟住自己先死~佢就俾後浪浸死~或者殘酷地佢先死~我痛苦完再被浪浸死~
我何必要加一重痛苦係身上?所以~最好同一時間一齊"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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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並不是生與死的問題!生與死這個問題是很難思考!(致少死人不可能會發表想法!)
大家有否想個一問題!你與你老婆,你母親!大家的生命的價值是對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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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等∼所以才有我一齊死的想法∼反正救誰都會失去對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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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也是獨立個體,獨立的精神意志。無論因為我救了你而死,又或者我救了兩個人而死。生命的價值是不可能因為外在因素而改變,因為自己是獨一無二,所以無論什麼人也不可能與自己的生命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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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上遇難救援的討論上看,總結了三個層次的價值觀,亦有不同的地位等級。以最片面的看法,乃僅於個人有形與無形的利益和感受上,此乃在意識、知識與主觀思想所凌駕的,為之「個人主義」。

當所有人都有約定俗成的意識與感受,便會制約自身的行動和思考模式,以道德標準或法律制定促使人類世界的發展和平衡,為之「大眾主義」。

但兩者均沒有正面提及生命是否對等,只是在制約人類生存要追求「平等」的地位。

若果能超脫於「死亡合符回歸之地」的原則,以每一個人有自己的軀體、靈魂、意識、思想且本身不是完整來計算,終究仍是殊途同歸之虛無境界,為之「精神追求主義」。但以現時人並無完美之定義,「虛無」境界對人起不了作用,第三層次亦只是神話。

因此現今宗教,一般都以首兩個層面去導化大眾,配合世界的運作。面第三層次,僅以信約以外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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