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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關係的解析

  我朝於2009年4月4日開始,復行以論壇事務為主體的公共關係及服務處,以作為對外事務的主要部門。有關部門並不涉及關於帝制上任何的外交公權,亦不可以借相關部門交涉帝制論壇所謂的外交政策。

  現今我朝之互聯關係,包括:

一)在論壇法制管理的交流、協助及協商。
二)實務經營及交流。包括公關、傳播、及權益事務。
三)不會提供帖文互交及支援的情況。
四)不協助在行政管理上的事務。
五)提供連結及聯合陣線的資源,但不涉及政見及行政政策。

  任何論壇,不論形式如何,成為與我朝有互聯關係者,必須遵照以上的五項備注執行相關的工作。如有違反,我朝會自動放棄互聯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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