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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誥(臨時憲法第25條之修訂)

黃名帝國
內閣制誥
敢言善論,理想無限




檔案編號:WMCG/2009/060

  根據《黃名帝國臨時憲法》第十章第四十七條之規定,現修訂相關憲法的第四章第廿五條之條文。

原文:第廿五條 本國內閣組織包括:吏政署、錢稅及戶口署、禮儀及法務署、商事及工務署、地方府務署、刑政署及廣播署。

現修訂為:第廿五條 本國內閣組織包括:內閣辦公室、內政署、財政署、中央論壇事務署、文化和廣播署、刑務署、工務和商事署、知識產權署、府務署及康樂和福利署。

  即時生效,以茲告示。



首相 敬親王
李迎希   代行

保永己丑元年十月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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