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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會攬住碌木∼亦唔會將碌木俾對方∼
我會捉埋佢一齊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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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阿媽都問過我~如果女朋友/老婆同阿媽一齊跌落海~我會救邊個先~

10歲個年~我答~梗係阿媽~女朋友/老婆仲可以再搵過
到20歲個年~兩個都唔救~
而家~不如我跳埋落去啦!

去返第一個問題~其實個結論都一樣~遲死定係早死~碌木俾左佢~跟住自己先死~佢就俾後浪浸死~或者殘酷地佢先死~我痛苦完再被浪浸死~
我何必要加一重痛苦係身上?所以~最好同一時間一齊"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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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等∼所以才有我一齊死的想法∼反正救誰都會失去對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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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上遇難救援的討論上看,總結了三個層次的價值觀,亦有不同的地位等級。以最片面的看法,乃僅於個人有形與無形的利益和感受上,此乃在意識、知識與主觀思想所凌駕的,為之「個人主義」。

當所有人都有約定俗成的意識與感受,便會制約自身的行動和思考模式,以道德標準或法律制定促使人類世界的發展和平衡,為之「大眾主義」。

但兩者均沒有正面提及生命是否對等,只是在制約人類生存要追求「平等」的地位。

若果能超脫於「死亡合符回歸之地」的原則,以每一個人有自己的軀體、靈魂、意識、思想且本身不是完整來計算,終究仍是殊途同歸之虛無境界,為之「精神追求主義」。但以現時人並無完美之定義,「虛無」境界對人起不了作用,第三層次亦只是神話。

因此現今宗教,一般都以首兩個層面去導化大眾,配合世界的運作。面第三層次,僅以信約以外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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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1# 趙飛龍


    師爺∼唔複雜就唔會有宗教與哲學區啦∼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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