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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憲院行文內閣(四)

黃名帝國  

制司受憲私閣院

內閣行文

內字第四號




  為照會事:日前本院查覺《國籍法》之國籍權責者為中央論壇事務署與中央論壇事務大臣,惟內閣於內政署之版塊簡介列明為內政署專門處理國籍事務。對此矛盾,本院希望首相府能夠盡快處理,以免誤導公眾。

  此致
內閣總理大臣
敬親王 李迎希殿下

  大司憲義律 敬上

回司憲:

  早前中央事務大臣亦有匯報有關情況,迎希得悉,會盡快在日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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