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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誥(擴大地方自治權力)

黃名帝國
內閣制誥
敢言善論,理想無限


檔案編號:WMCG/2009/024

擴大地方自治權力


為了有效運用資源及擴充黃名帝國自身的業務,本閣現正就地方自治的權限作出修改:

一. 所有地方道台必須由中央委派出任,任期為五年。
二. 府尹管理的範圍有絕對的自主權,以中央對司法、防務及外部事務上作出最後的支援外,所有地方官員及地方政制均由府尹自行決定。
三. 將道台版務管理升格至最高的管理員身份,並可自由執行地方論壇的版務增刪。
四. 中央官員未得首相的同意下,禁止干擾地方政策的實施,或是利用中央部門而未有授權下干涉地方執政。
五. 本閣會改變民眾民族協調處的職權,更改為民政司署,協助地方各府的管理。

  期望聯盟交流的工作先由內部施行,待見成效後再向外延伸,達至和平及利益的雙羸。


  此致

黃名帝國臣民


首相 敬親王

李迎希   代行


延興己丑二年三月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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