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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籌委會主席

多選投票: ( 最多可選 2 項 ), 共有 6 人參與投票





您所在的用戶組沒有投票權限
各位非官守委員:

  今日開始至2010年1月14日期間,會展開選舉籌委會主席。在現時4位的非官守籌委之間,選出一位擔任主席。主席之任期為6個月一屆,所有委員最多可投2票。如果所有委員已作投票,選舉會自動提早結束。

  非籌委人士所投的選票無效。

根據2010年1月2日晚上11時42分,官守委員的特許票亦投票了,表示所有委員已投票完畢。我宣佈,籌委會主席選舉結束,比利仔成為籌委會第一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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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次投票未能作決∼而各位未能盡用兩票,故本次選舉,特許官守委員投票作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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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首相閣下查閱本次投票眾位投票者是否已經完成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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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理解,以上措辭是向各位非官守委員發表的,所指的「所有委員」應是所有非官守委員。而且《國政院籌備委員會條例》第二(b)(i)條的第10款指出,官守委員「沒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不能擔任主席之職」。

以同樣解釋來言,所謂「非籌委人士所投的選票無效」應指非籌委之非官守委員所投的選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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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官守委員有沒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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