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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審(趙飛龍案)

本帖最後由 義律 於 2009-12-10 20:37 編輯

本席為本案之主審法官。現根據本國臨時憲法及相關內閣制誥賦予之一切職權,開庭審理有關文帖「趙氏講壇~言鋒退位之迷 ?!」一案。

本庭受狀告指被告國民趙飛龍於本年十二月九日發表一篇主題為「趙氏講壇~言鋒退位之迷 ?!」的文帖,並被指與《黃名帝國臨時憲法》第一章第五條(本國國民必須尊重國家體制之完整與君主的神聖權威及元首地位。)有所抵觸。以及指在沒有實據引用傳聞的情況,表示我朝君主退位,被認為嚴重侵犯我朝公眾秩序。事後內閣未有經合乎憲法規定的司法程序,將有關人士帳號及通訊位址封鎖,保永皇上現發還此案重審。

本席首先傳召案件有關人士,認為本案被告有罪之 內閣總理大臣 敬親王李迎希殿下出庭詳述對本案之觀點。

本席知悉以上供詞。現傳召被告趙飛龍出庭,允許於四十八小時內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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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知悉以上供詞。如有任何與本案相關人士希望發表供詞或觀點,請於二十四小時內發言。對於前項供詞有補充者,亦可於二十四小時內發表。於他人發表供詞、觀點或補充後,於充許發言的時間內,仍然可以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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