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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誥(不撤銷我朝對大明民國的原有決定)

黃名帝國
內閣制誥
敢言善論,理想無限


檔案編號:WMCG/2009/010

不撤銷我朝對大明民國的原有決定

我朝得悉大明民國於正月初九恢復總部的運作,著令外務府不需要等待外廷事務司之批文,調查大明民國國情的最新情況。由於我朝在大明民國暫關總部之時已下令斷絕任何的關係,並列有關國家為邪惡軸心國。現我朝撤銷邪惡軸心國之名義,但不會更改原有斷絕大明民國任何交往關係的決定。不過,若我朝臣民於大明民國任職,原則上不作反對,但有關人士必須向我朝申報在大明民國的官職。一經查獲未有申報者,會交由刑務署法辦。

本閣對臣民及列國使臣作出忠告,我朝不會再對大明民國的事務多作處理,如有任何人士向我朝進行斡旋的工作,我朝一律視作廢文處理。

首相 敬親王

李迎希   代行


延興己丑二年正月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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