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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誥(全面廢止寧辰朝以前《黃名帝國憲法》之效力)

黃名帝國
內閣制誥
敢言善論,理想無限


檔案編號:WMCG/2009/048

全面廢止寧辰朝以前《黃名帝國憲法》之效力


經過反覆查究,寧辰朝以前之朝廷雖已解散,但並未有廢止其憲法之地位及效力,乃因我朝仍需基本之法律保障國民及朝廷之運作。惟前朝憲法之條款,多已失效無用,故本閣於2009年11月1日起,全面廢止寧辰朝以前制定之《黃名帝國憲法》。在廢止憲法之後,本閣將定出臨時憲法予以臣民遵守,但地方及我朝中央分區之法律,則繼續由各府尹、總督、區務大臣自辦。

首相 敬親王

李迎希   代行


保永己丑元年九月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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