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司憲院行文內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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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義律
時間:
2009-12-27 12:36
標題:
司憲院行文內閣(四)
黃名帝國
制司受憲私閣院
內閣行文
內字第四號
為照會事:日前本院查覺《國籍法》之國籍權責者為中央論壇事務署與中央論壇事務大臣,惟內閣於內政署之版塊簡介列明為內政署專門處理國籍事務。對此矛盾,本院希望首相府能夠盡快處理,以免誤導公眾。
此致
內閣總理大臣
敬親王 李迎希殿下
大司憲義律 敬上
作者:
yinghey
時間:
2009-12-27 12:51
回司憲:
早前中央事務大臣亦有匯報有關情況,迎希得悉,會盡快在日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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