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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錢稅署財務指引 [打印本頁]

作者: yinghey    時間: 2008-12-30 20:52     標題: 錢稅署財務指引

黃名帝國內閣
錢稅署財務指引

一. 總綱
1. 所有的資源都得以平均分配在黃名帝國臣民身上,令他們得到應有的參與權利。
2. 所有的資源必須得到公開及公平的處理,決不容許有任何徇私、貪瀆、行賄或舞弊的行為。

二. 錢稅署財務職責
3. 黃名帝國的財務一共分有兩大項目:
  1)虛擬財務:由黃名帝國論壇內的一切虛擬財政交收或資源的分配,而本身並不帶有任何的實質金錢利益。
  2)國庫:由不同的財政支援的實質財產機構。
 3.1 虛擬財務的行使及分配權,由錢稅署官員直接負責,定期各內閣提交報告書作出最新的虛擬財務狀況。
 3.2 國庫一切財政資源必須呈交予首相批核並簽署才獲得調動國庫內資金行使的權力。

4. 錢稅署有權向國民收稅,但只限於虛擬財務上,不可以收取任何實質的金錢。

三. 國庫的管轄及資金動用問題
5.  國庫的財務工作直接由首相府管轄,並定期作出最新的財務匯報。除非得到首相的同意,否則錢稅署不可以調動國庫內所有資金。

6. 國庫在每個財政年度必須量入為出,並不可以向臣民強行苛索現金,只能出於內部自願性質的支援。國庫的財政年度為新曆每年2月至翌年2月,國庫會有合共500元正的不動資金是在國家有危急時使用,內閣必須在年度內保持存有這危急資金的限額水平。

7. 各部門可以以計劃的形式申請活動經費,但必須保留所有單據,並預支款項。在活動結束後提交足夠的文件後才會獲得全數資助。若各部門因活動大型而須各國庫預支費用,則必須簽發預支申請,並得到首相簽署准許之後,才可以調動使用。所有活動在舉辦之前必須提交計劃報告予首相檢閱,待簽署核准才正式成為官方認可的活動。

8. 各部門會根據內閣每年申請活動資助所設置的上限制定相關的活動。超支的部門將不會獲得任何津貼。

9.活動預支的資金若比原定所支出的少,金額超過100元者,活動主辦單位須交回國庫,但低於100元者,金額歸部門所有。
  9.1回撥的金額,餘數不足100元者,亦歸部門所有。

內閣錢稅署
延興戊子元年十一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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