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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落馬洲奪六命司機囚六載 [打印本頁]

作者: yinghey    時間: 2009-12-4 22:38     標題: 落馬洲奪六命司機囚六載

落馬洲奪六命司機囚六載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落馬洲於農曆年廿八發生導致六死的嚴重車禍,涉酒後駕駛貨車司機羅少權日前承認六項誤殺罪名,昨於高等法院判囚六年及停牌。他求情時指承認自己犯下「彌天大罪」,連累死者和家人,呼籲「駕駛者引以為戒,酒後駕駛累己累人」。死者家屬指責刑期過輕,更禁不住傷心落淚。

記者:朱棨新

  高院昨就落馬洲釀成六死車禍作出判刑。四十二歲被告羅少權昨面如死灰接受判刑,其妻在判刑後拒作回應,親友伍先生認為刑期不算輕,相信被告認罪已獲解脫,羅日後不會重考車牌。新界北重案組高級督察陳子良認為,刑期已反映案件嚴重性,即使判刑如何,死者也不能復生,他呼籲司機勿酒後駕駛。

被告在自撰求情信及透過辯方求情時均指,只有中三程度的被告於○三年沙士    後駕重型貨車,成為「中港司機」,月入一萬三千元,每天六時起床,晚上十、十一時才返家,因妻子患貧血,未能工作,七歲女兒患讀寫障礙,每天由深圳    住所自行跨境到上水    小學上課,被告因每月開支不少,「頂著疲倦工作」是唯一選擇。

  案發日打算結婚

  辯方透露,被告自十五、十六歲飲酒,習慣每周飲五次酒。被告原本計畫在案發日早上與現時妻子註冊結婚,用膳時才得悉居於內地的妻子證件過期,未能如期結婚。他於是和友人用膳至清晨五時,兩人共飲九支啤酒。及後他駕車到落馬洲,準備泊車後睡一會,豈料駕駛時入睡導致意外。

  被告在求情信中指自己犯下「彌天大錯」,五次向死者家屬表示「對唔住」,「願負上全部責任」,希望巿民給他一個機會改過自新,回饋社會。被告妻子在意外後要身兼兩份工作支撐家庭開支。

  高院法官韋毅志判刑中指責,被告是有經驗和專業司機,但酒精濃度超標三倍,加上其駕駛的是大型貨車,可導致的傷害會較輕型貨車為大,結果亦因為被告的行為,痛失六人性命。同時,法官接納被告由案發前一日由早上六時工作直至深夜,案發前只睡一小時,以及被告表達真誠悔意,案件影響其妻子和女兒,被告日後也會記起自己的行為引致人命傷亡,所以判被告入獄六年,另因認為被告不會重犯,但為保障道路安全,須吊銷駕駛執照,但刑滿後可再考牌。

  有六項交通定額罰款記錄的被告羅少權,早前承認各六項誤殺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在本年一月廿三日,在落馬洲青山公路洲頭段非法殺死的士司機余日興(五十四歲),以及五名紮鐵工人曾鳴(四十九歲) 、張榆霖(四十七歲)、馮志偉(三十五歲)、周有勝(三十歲)及湯偉明(四十三歲)。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八八──二○○九。

資料來源: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1203/3/fh8w.html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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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抵一年,在香港類似的案件判例來說∼這次算是最重了∼
不過∼無論判幾長都好∼相信被告一生帶著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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