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於我朝臣民在中華帝國擁有職權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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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nghey
時間:
2009-2-22 22:36
標題:
有關於我朝臣民在中華帝國擁有職權處理辦法
黃名帝國
內閣吏政署
有關於我朝臣民在中華帝國擁有職權處理辦法
有鑑於中華帝國是前北明政府,即我朝稱為大明帝國(弘治朝廷)政府的承繼者,因此外務府之公告,對有關政府的立場不改變的時候,成為了有獨特的疑難出現。由於我朝並不是針對中華帝國的國體本身,只個別對領導人士之政策不滿,故對於我朝臣民入仕於有關帝國時,作出了不干預但須申報的方法,以保障臣民不會因我朝與對方不和不戰的關係上而出現尷尬的地位。
因此,根據我朝內閣制誥的訂明,但凡我朝臣民由2009年1月4日起有大明帝國、大明民國及中華帝國的官僚身份,一律須向我朝申報。即使在申報之後,我朝不會因為職官問題而影響於我朝仕途及原有的地位。
吏政署示
延興己丑二年正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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